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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5-21

公告本公司113年度股東常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事宜


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/05/21 發言時間  15:59:21  
發言人 吳友梅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-27031068  
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度股東常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事宜
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  113/05/21
說明

1.股東會決議日:113/05/21
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

  (1)董事: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

  (2)董事: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:楊泮池

  (3)董事: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:李祖德

  (4)獨立董事:陳麗清
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

  (1)董事: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

     許可項目:棉花田有機農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、中天(上海)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、泉盛(珠海)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、愛合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、新耀生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、精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

  (2)董事: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:楊泮池

     許可項目:宏碁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

  (3)董事: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:李祖德

     許可項目:臺北醫學大學董事、華夏海灣塑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、鑽石資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、精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、新耀生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、牧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

  (4)獨立董事:陳麗清

     許可項目:連訊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
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113/08/01~116/07/31
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主席裁示投票表決。表決結果:表決時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723,043,289權,贊成權數720,275,573權,反對權數604,661權,無效權數0權,棄權及未投票權數2,163,055權,贊成權數佔出席總表決權數99.61%,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。
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
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
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
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
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不適用

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
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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